我要如何曉得靠自己博取和靠神得來的區別呢?很容易。搏取是滿足自己的需要;接受神的賜予,則是滿足神給我的需要。搏取的焦點是建立在「我要什麼」上;接受的焦點則建立在「神要賜給我什麼」上。
當我搏取時,其實我是在告訴神「祂無法滿足我的需要」。我的選擇也許完全合理、合法、甚至顯得屬靈,可是那至終是我的選擇。
接受,則非關我這人想做什麼、想要什麼,我不是做出行動的人,我是受到別人照顧的受惠者。神要我接受它,因為祂願意提供給我。而且那常常是我們不配得的。
但,為何我們很容易相信神不會供應我們所需要的?那是因為我們心中充滿了自我實現的神學,我們的行為常常顯示出,我們必須靠自己才行。這往往傷害了自己、別人,以及我們與神的關係。
今天不妨問問自己:「我想搏取什麼?我為什麼不能等?誰在掌管這一切?」你可以追逐生活,也可以讓神把生活帶到你面前,但這兩者之間的差距,是天壤之別!